最高法院并不认为审判记录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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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na0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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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并不认为审判记录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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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认为 Marmola 无效且可能存在危险,并裁定“被告的行为和做法都损害了公众和竞争对手的利益。”然而,最高法院对这个问题的表述有所不同:“如果保护公众免受州际贸易中销售的药物的危险误导广告的必要性是赋予委员会管辖权的全部必要条件,那么该命令就无法被成功驳回。但这还不是全部。” 当时,第 5 条的明确措辞仅禁止“不正当竞争手段”,以证明竞争对手因该公司的做法而受到伤害。“没有要求任何所谓的竞争对手证明误导性广告对其业务产生了什么影响(如果有的话)。

如果没有证据,“就无法说被告的广告是否导致任何业务从从事类似贸易的其他公司转移。” 法院注意到了其中的讽刺之处:“当然,很难理解为什么国会会着手设计手段和建立行政机制,以保护一个流氓的业务免受另一个流氓 挪威手机号码数据库 的不公平竞争。”尽管如此,它还是裁定委员会败诉,结论是,根据第 5 条行使管辖权必须证明“存在竞争”。 两个重要的后续文件帮助 FTC 形成了现代消费者保护使命。首先,工作人员重新开始,并于 1935 年再次起诉该公司,指控其发布更多欺骗性广告。

这一次”,大法官 Hugo Black 在 FTC v . Raladam Co. , 316 US 149 (1942) 中代表一致通过的法庭写道,“委员会非常细致地发现”Marmola 的销售商“为了增加销量做出了许多误导性和欺骗性陈述”,该公司“在吸引对减肥药感兴趣的人的贸易方面有很多活跃的竞争对手”,而且这些声明会误导消费者并“转移贸易”给竞争对手。因此,FTC 成功地满足了其要求,即该公司采用了不正当的竞争手段——这是 1935 年第二次诉讼提起时第 5 条范围的限制。 然而,影响更为深远的是 1938 年通过的《惠勒-李法案》,该法案对第 5 条进行了修订,不仅禁止不公平的竞争方法,还禁止“不公平或欺骗性的行为或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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