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
车辆。
企业法人权利。
现金等
根据《家庭法典》的规定,配偶在婚姻期间获得的所有财产均为配偶的共同财产,无论他们中的哪一人为其获得提供了资金,也无论提供了多少资金。
2. 夫妻一方死亡后,对其共同财产份额的所有权进行登记。
如果前夫或前妻去世,近亲属会联系公证人开具死者的遗产。
很多情况下,前任配偶之一认为他可以继承配偶共同财产中属于他自己的份额,却没有考虑到他并不属于前任配偶的继承人圈子,因此,根据现行立法规范,他不能要求分享死者的遗产。
重要的是。继承包括继承开始时属于立遗嘱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并且这些权利和义务不会因其死亡而终止(《乌克兰民法典》第 1218 条)。
根据现行立法规范,前配偶的共同财产(例如一套公寓)中的一半份额在前配偶去世后不属于遗产。
但事实上,公证员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 摩洛哥电话号码库 调查死者以前的家庭关系,而是将所有登记在死者名下的财产都纳入遗产。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当妻子或丈夫得知另一方死亡时,有必要联系公证人,登记其对前配偶共同财产份额的所有权。
这可以通过从公证人处获得配偶共同财产份额的所有权证书来完成。
乌克兰《公证员法》第34条第1部分第4款规定,公证员根据配偶双方共同申请或者配偶一方死亡的情况,颁发配偶(前配偶)共同财产份额所有权证书。
该法第71条第1至3款规定,如果配偶一方(前配偶)死亡,则应由公证人根据另一方(前配偶)的书面申请,颁发共同财产份额所有权证书,并通知接受遗产的死者继承人。可以为一半的共同财产颁发这样的证书。
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则由继承开始地的公证人出具指定的证明。
2.1.向公证人提交申请的截止日期。
法律规定这一过程的期限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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